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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硒产业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时间:2024-11-08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我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3〕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平稳有序,特成立硒产业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祝振洲

成员:张蕾、蔡杰、董星星、何毅、张绍鹏、张娜、查三省,何江玲。

职责:工作小组负责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本转专业细则的制定工作。

二、转专业报名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2024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中外合作项目);

3.申请转入理、工、农类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该专业的高考考试科目要求;

4.国际合作教育项目专业学生仅可申请转入招生名额未满的国际合作教育项目专业;

申请转入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的学业背景要求详见附件1。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2.作为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被录取的学生;

3.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4.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转专业名额

(一)转出人数

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原则上不高于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50%。应用生物科学专业在校生55人,允许最大转出学生总人数27人;若申请转出的学生人数超出该专业规定的转出人数限额,将加试高等数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并按照加试高等数学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该专业转出学生的入围名单。

(二)转入人数

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根据各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当年度各专业接受转入人数,原则上各专业(类)均应接受学生转入但不高于各专业(类)当年核定高考招生计划人数的20%。应用生物科学专业当年招生计划60人,该专业接受转入人数为12人,面试合格后即可转入。若转入学生人数超过规定指标,则要采用笔试(80%)加面试(20%)的方式对转入学生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生递交转专业申请

1111日上午8-11月15日下午5,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三)转出资格审核

1122,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完成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3)。

(四)转入资格审核

1125-12月13日转入学院完成对入围转入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遴选),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将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4)。

(五)复审及公示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1227日前,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六)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获得转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四、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课程学习内容基本一致,且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经转入学院认定后,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和学分计入成绩。

2.已修读的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

3.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课程,须补修。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

经批准转专业学生,严格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五、其他

1、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硒产业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2、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转专业相关问题咨询联系人:董老师:13477002397

本工作细则仅作为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最终转入学生名单以学校发文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3〕31号)有关规定执行。

                                                                                              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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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3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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