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根据教务处对转专业工作的相关安排,以及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1〕30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硒产业学院实际,制定了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祝振洲
成 员:董星星 蔡杰 李书艺 张绍鹏 李丽 张娜 程威特
秘书:马闻擎
二、转专业报名要求
(一)申请条件
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2021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中外合作项目);
3.申请转入理、工、农类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该专业的高考考试科目要求;
4.申请转入高分类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需在专业年级排名前10%(2021年高分类专业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汉语言文学);
5.本学院不接受国际合作教育项目专业学生转入申请;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2. 作为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被录取的学生;
3. 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4.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转专业名额
(一)转出人数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硒方向)转出学生人数原则上不高于该专业(类)年级学生总数的30%。
(二)转入人数
原则上各专业(类)均应接受学生转入但不高于各专业(类)当年核定招生人数的20%。本年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硒方向)可接收转入人数不超过4人。各专业接受转入人数见《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附件1)
四、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
4月7-15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三)转出资格审核
4月28日前,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要求、转出人数限额和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若申请转出的学生人数超出规定的转出人数限额,将根据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情况,按照优生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确定该专业转出学生的入围名单。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四)转入资格审核
5月6日-5月31日学院将对入围转入我院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初审(必要时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若转入学生人数超过既定指标,则对申请学生第一学年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并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五)复审及公示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6月中旬,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六)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新学年开学报到时,获得转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本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五、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
1. 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课程学习内容基本一致,且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经本学院认定后,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和学分计入成绩。
2. 已修读的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
3. 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课程,须补修。
4.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经转入学院综合评价,认定在转入专业保持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原则上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学生本人也可自愿提出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申请。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
经批准转专业学生,严格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六、其他
1. 转专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学院将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此项工作,请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认真阅读教务处和学院的相关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请,使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2. 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3. 转专业相关问题咨询联系人:
董老师:13477002397
马老师:18062668128
本方案是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硒产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以学校发文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武汉轻工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轻工大普教〔2021〕30号)执行。
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