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巡查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的工作部署完成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指标(全日制) |
复试分数线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0832J1 |
硒科学与工程 |
18 |
273 |
38 |
57 |
083201 |
食品科学 |
7 |
273 |
38 |
57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硕) |
7 |
251 |
33 |
50 |
0710 |
生物学 |
8 |
279 |
38 |
57 |
105500 |
药学(专硕) |
8 |
296 |
39 |
117 |
注:最终录取人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
调剂考生:根据调剂计划数,按意向考生初试总分择优进入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1.网络远程复试
采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使用说明: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请考生准备好软硬件,做好测试,按时应试。
2.复试设备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应使用手机支架或能稳定固定手机的方式,避免遇到来电、震动等情况,致使手机跌落。
(1)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需要配备摄像头和麦克风)或1部手机。主机位用于面试时考生与复试专家互动,考生本人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2)辅机位:1部手机。辅机位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及主机位屏幕被复试专家组清晰看到。
3.网络环境
考生使用4G/5G的手机流量或稳定的WIFI网络完成考试全过程。考生须事先用手机访问www.speedtest.cn网址进行网络测速,上传、下载网速应稳定在5 Mbps以上。如使用WIFI有线网考试,请特别注意网速的情况,避免太多人员共享一个WIFI路由器而导致网络不稳定。
4.复试环境
复试环境相对独立、无干扰,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复试环境光线明亮,确保复试专家能够清楚看见考生。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考场,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
(二)复试时间:3月下旬至4月。第一志愿考生在3月30至31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在复试联络QQ群(1013748506)中另行通知。调剂考生原则上在4月底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
(三)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四)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名单见附件1。调剂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另行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加入复试联络QQ群(1013748506),进群后修改群昵称“考号后四位+姓名”。
(五)复试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院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实践(实验)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环节的动手能力,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能力。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测试应与专业面试分开,并事先做好命题工作,制定评分标准,确定考试形式。评分标准在复试结束后连同复试结果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招生学科(专业)专业课测试采用远程网络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学院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及复试科目相同,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业务课参照专业课测试的方式进行。
(六)复试资格审查
请参加复试考生准好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原件将在入学时进行核查。
(1)入学考试准考证照片或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3)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扫描学生证封面、学号和专业所在页(学生证不在身边的,登陆学信网下载“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
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毕业证书不在身边的,登陆学信网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
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扫描件,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或所有已修读课程的成绩单照片或扫描件、网络教育考生出示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照片或扫描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或扫描件;
(7)《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的照片或扫描件,须本人亲笔签名。
(8)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9)个人简历:格式不限,可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或档案部门盖章)、英语水平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学术成果或学术经历材料(发表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摘要等);工作经历、社会实践、科研实践等经历的证明材料。
以上(1)(2)(3)(4)(5)(6)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1:考生姓名+资格审查”。
第(7)项单独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2:考生姓名+复试承诺书”。
第(8)项单独作为一个图片文件,文件名为“文件3:姓名+复试费”。
第(9)项单独作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文件4:姓名+简历”。
“文件1+文件2+文件3”总大小不超过8兆,采用附件的方式发送到学院邮箱secollegeyjs@163.com。第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29日下午5:00前发到指定邮箱。调剂考生发送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调剂咨询
调剂咨询QQ群485132732或586452565。调剂复试通知另行公告。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体检
学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七、学院信息公开
学院公开平台为学院官网(https://secollege.whpu.edu.cn/index.htm)。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经过事先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八、申诉渠道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7-83913149
邮箱:whpuyjsc@163.com
2.武汉轻工大学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
电话:027-83947357
邮箱:secollegeyjs@163.com
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递交书面申请,复试工作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九、其他
1.未尽事宜以《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为准。
2.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为准。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武汉轻工大学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
武汉轻工大学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
2023年3月25日